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倉庫安全防火制度一、倉庫內嚴禁吸煙,嚴禁火種入庫,動用明火必須保衛部審批同意,并派專人現場看護。 二、禁止將倉庫用作休息或住宿之處。 三、倉庫內不得超額存放物品,倉庫通道、垛墻、以及墻距、柱距、燈距等必須符合放火規范。 四、倉庫內禁止存放任何種類易燃易暴物品。 五、倉庫照明須符合防火規范,不得使用碘鎢燈等燈具照明。 六、倉庫的防火門、防煙門應保持關閉狀態,嚴禁任何物品堵塞通道。 七、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、電取暖器、電熨斗、電視機等電器。 八、倉庫內的電器設備和線路不得超過安全負荷。 九、如果發現電器設備、線路故障,應馬上停止使用,并立即向相關部門匯報進行檢修。 十、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檢查所有電源是否全部切斷方可離開。 十一、倉庫內必須配足滅火設備,并加強保養維護,以保證其完好無損,隨時可用。 十二、所有倉庫工作人員都必須接受過消防培訓,掌握消防的基本常識,具有消防的基本技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