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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、應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,貫徹"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"的方針,切實提高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。 二、要經常性的利用廣播、板報、標語等多種形式向廣大業戶及消費者宣傳消防法律、法規及如何使用滅火器材、如何報警、如何撲救初起火災和如何逃生、自救等消防知識。 三、每年至少要組織兩次由全體職工、特殊工種人員及業戶參加的消防知識集中培訓及演練活動,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 四、電工、焊工、更夫、庫房管理人員、鍋爐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,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,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培訓、考試上崗的取消上崗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 五、應根據不同時期、季節特點及時進行強化消防安全教育。 |